本校機械工程系徵聘職務代理行政組員1名(1131120)。

發佈日期 : 2024-11-20
人員區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
職稱: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3年11月20日至113年12月2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各學制招生工作:
(1)碩、博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四技學制等各項招生試務作業
(2)正(備)取生報到、遞補作業。
(3)招生經費核銷。
2.經費核銷:
(1)技術扎根教學助理申請及經費核銷。
(2)碩士生獎助學金核銷。
(3)申辦研究生團保業務及核銷。
3.學生相關事務:
(1)學生選課、加退選、期中撤選、學分抵免審核。
(2)暑修課程授課教師意願調查及開課。
(3)教育學程審核、輔系、雙主修、高職先修、轉系等審查作業。
(4)博士生候選人審核、計點審核。
(5)機電碩班醫工實習聯繫及安排。
4.碩士、碩士在職班學生畢業口試事宜:
(1)學位考試申請資料審查、畢業學分核算及彙整。
(2)學位考試成績彙整、建檔。
(3)口試費、論文指導費用申報核銷等。
5.教師相關事務:
(1)教師指導研究生彙整。
(2)專任教師指導研究生抵免鐘點申請。
(3)教師授課鐘點數統計。
(4)專兼任教師課程安排等教師相關事務。
6.機械與自動化碩士外國學生專班學生課業、畢業相關事宜。
7.課程委員會議事宜 (機械系、機電所相關議案)。
8.學術委員會議事宜 (機械系、機電所相關議案)。
9.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
3.嫻熟電腦、網路基礎操作及微軟OFFICE套裝軟體及網頁維護能力。
4.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與公文處理流程尤佳。
5.具主動服務之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細心與責任心兼具、品行端正及可獨立作業。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12月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機械工程系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請假、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類別: 職務代理約用人員
用人單位: 機械工程系
公告日期: 2024-11-20
截止日期: 2024-12-02
職稱: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名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