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
職稱: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6月23日至114年7月7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港澳陸實習:
(1)開發台商在港澳陸之實習機會,為在校生爭取實習員額。
(2)向在港澳陸台企、本校各系所辦公室及學生說明本校實習課程類型、合作模式及各系所實習作業方式。
(3)與在港澳陸台企、本校各系所辦公室聯繫實習合作細節,如實習名額、所需系所背景、保險方式、實習內容等。
(4)在港澳陸台企之拜訪行程及協助說明實習合作模式。
(5)彙整在港澳陸台企實習機會資訊及名額,並公告至學校網頁及全校各系所,提供學生及系所選擇及評估。
(6)確認在港澳陸台企實習合約法律性,及協助簽約用印事宜,收件及審查所提報資料是否漏件。
(7)每年蒐集各行政單位與實習相關資料,並編製成校外實習手冊供各教學單位參考。
(8)協助學生實習前工安及權益講座。
(9)學生參與實習研習講座證書製作及發放。
(10)辦理赴港澳陸實習學生意外險加保作業。
(11)協助各系所赴港澳陸實習相關業務,並彙整各系所專長需求供各廠商參考。
(12)不定期至赴港澳陸實習機構訪視及拜訪。
(13)擬定赴港澳陸校外實習辦法及作業時程。
(14)協助校外實習專區網頁資料增修及確認。
(15)定期追蹤各系所及赴港澳陸學生實習狀況。
2.職涯輔導部分:
(1)應用自身職涯輔導知識,協助學生探索個人專長,以利其職場發展。
(2)協助學生一對一分析其相關職涯能力測驗結果,涵括UCAN等檢測。
(3)辦理職涯相關活動,如企業主管演說等,協助學生了解各行業核心價值與職場生態。
(4)辦理創業講座,協助學生明瞭自創事業需考量的風險和面向。
(5)舉行求職履歷健診及模擬面試,協助學生就業接軌。
3.役政署研發替代役相關事項。
(1)役政署政策配合。
(2)役男說明會相關配合及規劃。
(3)役男制度之規劃、推動及役政法規之擬(訂)定、解釋與執行。
(4)役男之徵集處理、入出國管制及替代役役男之甄選。
(5)役男處理督導、查核役男在校與企業表現之調查。
(6)役男權益之保障、規劃及執行。
(7)替代役役男與役政人員之教育訓練、課程規劃與管理幹部之甄選、訓練及考核。
(8)替代役役男薪俸相關行政配合處理。
(9)替代役役男之役籍管理、勤務、獎懲及行政手續。
(10)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之退伍令及召集。
(11)其他有關役政事項。
4.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
二、熟諳勞基法、勞安法等相關規定。
三、熟諳電腦WORD、EXCEL、POWERPOINT之操作。
四、需具備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之英語能力。
五、具備兩年以上職涯相關業務、UCAN等工作經驗。
六、具備GCDF全球職涯發展師或相關職涯規劃師檢定證照尤佳。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4年7月7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實習就業輔導組職務代理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0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6,05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5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娩假、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人員到職日起至115年2月10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滅,得隨時解除僱用。
類別:
職務代理約用人員
用人單位:
研究發展處
公告日期:
2025-06-23
截止日期:
2025-07-07
職稱:
職務代理行政組員
名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