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職務代理
官等職等:無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9月10日至114年9月18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校畢業者。
2、具服務熱忱、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細心負責等特質。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Word、Excel、PowerPoint)與網路基礎操作。
4、具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者尤佳。
5、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工程學院(不含化工系所、能源與光電材料外國學生專班)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選課、學籍、成績管理等業務。
2、辦理學期校外實習選課、期中預警行政業務。
3、辦理優秀本國研究生研究成果獎勵審核會議、榮譽學生獎勵審核會議行政業務(每學年召開1次)。
4、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個資業務之註冊組聯繫窗口。
5、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請於114年9月18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教務處註冊組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審「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英檢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
三、本職缺薪給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薪(38,948元/月)。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公務人員請假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業務,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9月2日止(依所代理人員實際復職日為主)。如遇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
類別: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用人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公告日期:
2025-09-10
截止日期:
2025-09-18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