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應用英文系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講師級或助理教授級專案教師1名

用人單位: 應用英文系
公告日期: 2025-09-12
截止日期: 2025-10-20
職稱: 講師級或助理教授級專案教師
名額: 1
性別:男女不拘
上網有效期間114/09/12~114/10/20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位。
2.具專業英文(如工程英文、管理英文等)課程教學經驗且績效優良者尤佳。
工作內容:
1.專案教師授課時數應比照編制內同職級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再加6小時。
2.教授系所及本校共同英文課程(EGP & ESP)。
3.支援系所相關教學輔導與行政事務。
工作地址:106344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臺北科技大學應用英文系
聯絡方式:
聘期:一年一聘(預定自115年2月1日起聘,以1年為原則並配合學期(年),但申請進用期限在1年以內者,依申請期限辦理)
支薪標準:「專案教師」聘用等級,比照編制內該等級教師職務等級自最低薪級起薪。
檢附資料:
1.履歷表(含自傳,請至本校人事室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13641.php?Lang=zh-tw 下載「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2.身分證件及學經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其學位證書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
3.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第8項,並一同附上移民署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下載連結: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149330472.odt )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537574832.pdf)
5.如有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請附上影本。
6.英文相關檢定考試成績(如TOEIC、TOEFL、GEPT等)。
7.一門專業英文相關課程之授課大綱。
8.其他可證明英文教學成效之文件。
9.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備註:
1.專案教師差勤比照本校專任教師差勤規定辦理。
2.應徵人員,通過初審者將另行通知安排面試及試教,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請於114年10月20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前,將上述各項應徵資料備妥1份寄至:臺北市忠孝東路3段1號臺北科技大學應用英文系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英文專案教師」。聯絡電話:02-27712171#3902張小姐。
4.有關本校相關專案教師相關聘任法規可參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校務基金進用短期專案教學人員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