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徵聘行政組員1名(1150109)。

人員區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
職稱:行政組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5年1月9日至115年1月22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國外大學及學術機構之簽約合作與姊妹校聯繫。
(2)規劃校級主管出國拜訪行程。
(3)規劃本校主管接待國際來賓行程。
(4)爭取至重要國際教育交流平台發表,包含歐洲(EAIE)與亞洲(APAIE)教育者年會等。
(5)跨國合作意願書/雙聯學位/聯合學制之修訂等相關業務。
(6)短期交流學生申請入學辦理與接待(Lab Exchange)
(7)協助籌辦本校與國際盟校學術研討會。
(8)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碩士學歷以上。
(2)須具備流利的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全民英檢中高級合格、傳統多益測驗達750分以上、新版多益測驗達785分以上、相當等級檢定考試或持國外英美語系學校學歷證件。
(3)熟悉或有興趣參與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事務。若有2年以上國際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佳,將優先考量。
(4)具良好溝通協調與策略規劃能力。
(5)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簡報製作(Word、Excel、PowerPoint)。
(6)請檢附中英文附相片之履歷、中英文自傳。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5年1月2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及「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5.中英文附相片之履歷、中英文自傳。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碩士級337薪點(39,70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1800元,另符合本職缺專業能力加給資格者,核給專業加給至少5000元,經本校專業審查小組審議通過,並簽奉校長核可後支領,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類別: 契約進用工作人員
用人單位: 國際事務處國際合作組
公告日期: 2026-01-09
截止日期: 2026-01-22
職稱: 行政組員
名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