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公務人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組員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5年8月18日至115年8月27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良好的溝通能力、做事細心且勇於任事之特質,具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專兼任教師及博士後研究人員聘任、進修升等及教師資格審查。
2、辦理本系各項會議,系所務會議、系所教評會議、課程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等。
3、公文收發傳遞,公文簽辦,含電子公文之登記桌與承辦人,並協助同仁處理電子公文相關事宜。
4、系所經費核銷(含經常費、設備費、維護費、軟體費、實習材料費、口試費、演講費及管理費等)。
5、本系所師生獎助學金相關業務。
6、系主任遴選及職員遴補事務。
7、辦理本系自強活動。
8、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3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第3項: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4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下載並填寫完成。
(3)以上3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類別:
公務人員
用人單位:
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系
公告日期:
2026-08-18
截止日期:
2026-08-27
職稱:
組員
名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