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安全衛生環保中心徵聘技術員1名(1151022)。

人員區分:契約進用工作人員
職稱:技術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5年10月22日至115年11月4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1.辦理勞工健康服務醫師(以下簡稱職醫)之特約及採購簽約相關事宜。
配合職醫辦理教職員工健康檢查相關事宜:
(1)辦理新進教職員工體格檢查結果分析與評估及資料保存。
(2)辦理教職員工一般健康檢查結果分析與評估、異常追蹤及資料保存。
(3)辦理包含游離輻射及指定化學品作業人員之特殊健康檢查結果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異常追蹤及資料保存,並依規定辦理相關資料登錄。
2.辦理教職員工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及健康促進等活動及措施。
3.辦理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包含問卷設計、定期實施訪視、抽樣調查、調查結果統計分析及追蹤管控等。
4.辦理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包含問卷調查、定期實施訪視、抽樣調查、調查結果統計分析及追蹤管控等。
5.辦理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包含問卷調查、定期實施訪視、抽樣調查、調查結果統計分析及追蹤管控等。
6.辦理母性健康保護計畫,包含問卷調查、風險評估、定期實施訪視、追蹤及健康管理等。
7.如發現教職員工有健康異常、高風險或疑似受侵害情形,協助進行個案管理、健康指導及相關轉介。
8.配合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及職醫進行工作場所訪視,協助辨識、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影響勞工身心健康之危害因子。
9.辦理勞工健康服務相關文件、紀錄及個人健康資料之管理與保存。
10.辦理職場不法侵害案件相關行政協調、外部專業人員聯繫及案件資料彙整等事項。
11.其他勞工健康服務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具護理師證書資格。
3.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
4.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5年11月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安全衛生環保中心技術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及「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01表單下載,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5.具護理師資格、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資格證明文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6,050元)起薪及職務加給500元,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類別: 契約進用工作人員
用人單位: 安全衛生環保中心
公告日期: 2026-10-22
截止日期: 2026-11-04
職稱: 技術員
名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