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13年度學習時數規定
一、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暨施行細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等規定辦理。
二、依行政院111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9319號函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為20小時,包含法定學習時數10小時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10小時,本校學習時數規定如下:
(一)法定學習時數(10小時):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
3、性別平等 (2小時)。
4、民主治理價值課程(3小時):
包括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業務相關學習時數(10小時):
1、資訊安全通識教育訓練(3小時):
本校為C級單位,每人每年需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代碼:522)。
2、公務人員指定數位學習課程(7小時):請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讀(註:約用人員不在此限)。
(1)國家文官學院「113年每月一書專區」專書閱讀數位課程(6小時)。
113年度每月一書導讀-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上集):1小時。
113年度每月一書導讀-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下集):1小時。
113年度每月一書-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上集):1小時。
113年度每月一書-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下集):1小時。
113年度延伸閱讀導讀-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領域:1小時。
113年度延伸閱讀導讀-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領域:1小時。
(2)113年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勤休制度宣導課程(1小時)。
(三)學習時數統計截止日:
1、請同仁於本年9月30日前達成,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登載資料為準(➡ 學習時數查詢操作手冊)。
2、採數位學習者,因各數位學習網站將時數上傳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所需工作天數不同,建議盡早辦理。
3、延長病假或公(傷)假、停職、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致實際上無法從事學習活動者,學習時數依在職月數按比例計算。
三、檢送本校113年度教職員工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請點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