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俸)之退休(職、伍)再(轉)任人員,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構)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
教育部107年8月31日書函轉該部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有關該總處103年2月6日總處給字第1030022269號函有關
「支領月退休金(俸)之退休(職、伍)再(轉)任人員,
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構)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
有關「支領月退休金(俸)之退休(職、伍)再(轉)任人員,其發放機關與再任機關(構)之查核及防杜機制改善作法」,自即日停止適用一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