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含差勤管理機制)表
北科大人事室109.2.25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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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措施 |
居家隔離 |
居家檢疫 |
自主健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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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 |
確定病例之接觸者 |
具 中港澳、韓國旅遊史 |
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 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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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單位 |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
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 |
衛生主管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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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
居家隔離14天 主動監測1天2次 |
居家檢疫14天 主動監測1天1次 |
自主健康管理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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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事項 |
◆ 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 衛生主管機關每日追蹤2次健康狀況 ◆ 隔離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有症狀者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 ◆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
◆ 主管機關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配戴口罩返家檢疫。 ◆ 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健康關懷14天,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 ◆ 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 有症狀者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衛生主管機關加入主動監測。 ◆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
◆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避免外出,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外科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期間如出現不適症狀,請立即撥打防疫專線1922依指示就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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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
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 |
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 |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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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別 |
公假 |
公假 (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避免前往上述各地仍前往者, 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公假。) |
病假 (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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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文件 |
居家隔離通知書 |
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
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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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通報︰ 1、廣州省2月2日起、溫州市2月3日起、全中國各省市2月6日起列二級流行地區,2月6日起由中國入境或轉機須居家檢疫14天。 2、經港澳轉機入境臺灣者2月10日起須居家檢疫14天。(109年2月8日快訊) 3、韓國部分︰2月25日、26日自韓國入境須自主健康管理14天,2月27日起入境須居家檢疫14天。(109年2月24日快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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