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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土木工程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1名

本校土木工程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1名

類別: 專任教師
用人單位: 土木工程系
公告日期: 2023-05-30
截止日期: 2023-12-31
職稱: 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名額: 1
性別:男女不拘
上網有效期間112/05/30~112/12/31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
資格條件:
學歷:申請者須具備土木工程或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
條件、專長:
營建管理,並能勝任土木工程之教學及研究工作,並能英文授課。(以具備CEFR B2以上英文能力尤佳)
工作地址: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應備申請資料:
1.詳細履歷表。
2.學、經歷證明文件:(1)含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影印本;若預計於2024年6月畢業者,必須檢附指導教授函,說明可能的畢業時間。
(2)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大學、研究所及博士班成績單。
4.博士論文(全文)裝訂本。
5.完整著作目錄及近5年內發表之學術論文代表著作(全文)抽印本或影印本。
6.預定教學及研究發展規劃書
7.3-5封推薦信函。
8.提供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之相關證明文件。
9.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參與重要服務資料與專利等)
10.填具「工程學院新聘教師點數核算表」,點數計算請以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為限。(表格電子檔請至本校土木系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1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2.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13.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14.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收件截止日:112/12/31

聯絡人:李佳容
聯絡電話:02-27712171#2613
聯絡電子信箱:f10907@ntut.edu.tw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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