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宣導影片

本校教務處外語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講師級或助理教授級專案教師1名

本校教務處外語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講師級或助理教授級專案教師1名

類別: 專案教師
用人單位: 教務處外語中心
公告日期: 2025-10-30
截止日期: 2025-11-07
職稱: 講師級或助理教授級專案教師
名額: 1
性別:男女不拘
上網有效期間114/10/30~114/11/07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之職務
資格條件:
1. 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位。
2. 具專業英文(如工程英文、管理英文等)課程教學經驗且績效優良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專案教師授課時數應比照編制內同職級專任教師授課時數再加6小時
2. 教授本校共同英文課程(EGP & ESP)
3. 協助雙語學習/EMI計畫相關教學行政工作
4. 英文教學相關輔導及諮詢工作
5. 配合學校政策辦理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10634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務處外語中心
聘期:一年一聘(預定自115年2月1日起聘,以1年為原則並配合學期(年),但申請進用期限在1年以內者,依申請期限辦理)
支薪標準:「專案教師」聘用等級,比照編制內該等級教師職務等級自最低薪級起薪。
檢附資料:
1. 履歷表(含自傳,請至本校人事室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13641.php?Lang=zh-tw 下載「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
2. 身分證件及學經歷證件影本(如持國外學歷者,其學位證書應先向駐外單位驗證)。
3. 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第8項,並一同附上移民署所核發之入出境證明)(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var/file/25/1025/img/1173/149330472.odt )
4. 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並簽章(下載連結:https://per.ntut.edu.tw/p/412-1025-13641.php?Lang=zh-tw)。
5. 如有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請附上影本。
6. 英文相關檢定考試成績(如TOEIC、TOEFL、GEPT等)。
7. 一門專業英文相關課程之授課大綱。
8. 其他可證明英文教學成效之文件。
9. 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