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有關合於照護規定之退休公務人員,其退休再任而須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權利者,其三節慰問金應同時停止發�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有關合於照護規定之退休公務人員,其退休再任而須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權利者,其三節慰問金應同時停止發�

一、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有關合於照護規定之退休公務人員,其退休再任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及第32條第6項規定須停止其領受月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權利者,其三節慰問金應同時停止發給,至其再任原因消滅後恢復一案。
二、另上開教育部函所示,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99年5月14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中.爰教育人員部分須俟立法院審議結果再行辦理。
Click Num:
Log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