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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總務處營繕組徵聘土木工程職系技士1名(1140702)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徵聘土木工程職系技士1名(1140702)

發佈日期 : 2025-07-02
人員區分:公務人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職系:土木工程職系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7月2日至114年7月15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大學以上畢業。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5、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6、具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校工程專案管理、規劃設計、監造等勞務採購發包作業、履約及驗收結案等相關事宜。
2、辦理本校新建工程採購發包作業、履約督導、工程品質管理及驗收結案等相關事宜。
3、辦理本校土木、建築修繕工程勘查、採購發包作業、履約督導、工程品質管理及驗收結案等相關事宜。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類別: 公務人員
用人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公告日期: 2025-07-02
截止日期: 2025-07-15
職稱: 技士
名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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