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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建築系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1140902)
本校建築系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1140902)
發佈日期 :
2025-09-02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
官等職等:無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9月2日至114年9月11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等操作能力者。
3、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設備、軟體採購及維護
2、電腦教室及實驗室協助管理
3、財產經管
4、系館公共空間及各項設備借用
5、網頁及系網IP管理
6、安全衛生及消防
7、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請於114年9月1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建築系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審「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英檢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
三、本職缺薪給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薪(38,948元/月)。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分發報到前之業務,僱用期間為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遇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
官等職等:無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9月2日至114年9月11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等操作能力者。
3、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設備、軟體採購及維護
2、電腦教室及實驗室協助管理
3、財產經管
4、系館公共空間及各項設備借用
5、網頁及系網IP管理
6、安全衛生及消防
7、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請於114年9月1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建築系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審「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英檢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
三、本職缺薪給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薪(38,948元/月)。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備註:
本職缺係代理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分發報到前之業務,僱用期間為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遇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
類別: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用人單位:
建築系
公告日期:
2025-09-02
截止日期:
2025-09-11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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