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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工業設計系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1150325)

本校工業設計系徵聘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1150325)

發佈日期 : 2026-03-25
人員區分:職務代理
官等職等:無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無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5年3月25日至115年3月31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具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等操作能力者。
3.個性開朗、負責盡職、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1.系所年度設備費採購業務
2.系所教學教室、工廠設備管理及維護
3.系所財產經管業務
4.系所網頁及網路相關業務
5.實驗室安全衛生與消防業務
6.單位個資稽核窗口
7.家具木工產攜專班招生、經費業務及中分屬業務
8.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工業設計系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文件,並請於115年3月3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工業設計系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審「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
(2)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4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下載並填寫完成。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6)英檢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
三、本職缺薪給待遇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薪(38,948元/月)。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備註:本職缺係代理公務人員報到前之業務,僱用期間為報到日起至公務人員到職前一日(115年5月31日)止,如遇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解除代理。
類別: 職務代理約僱人員
用人單位: 工業設計系
公告日期: 2026-03-25
截止日期: 2026-03-31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名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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