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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總務處營繕組徵聘電機工程職系技正1名(1150428)

本校總務處營繕組徵聘電機工程職系技正1名(1150428)

發佈日期 : 2026-04-28
人員區分:公務人員
官等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技正
職系:電機工程職系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5年4月28日至115年5月11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電機工程職系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得調任電機工程職系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4、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辦理校園機電設施之修繕、改善及新建工程。
2、機電工程之招標、合約訂定、工程履約管理及驗收。
3、全校電力及空調系統改善工程。
4、全校節約能源業務推動。
5、校舍零星修繕業務。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第3項: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4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下載並填寫完成。
(3)以上3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年5月出缺),如現職人員未完成異動,不予遞補。並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類別: 公務人員
用人單位: 總務處營繕組
公告日期: 2026-04-28
截止日期: 2026-05-11
職稱: 技正
名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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