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有關延長寒假補休實施期間、防疫照顧假、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有關延長寒假補休實施期間、防疫照顧假、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各項交流活動因應措施。
一、延長寒假補休實施期間︰為控管疫情與學生學習之需要,本校延後至109年3月2日開學。考量自春節假期迄今,許多單位同仁均戮力職務,因應疫情防治,致未能排定寒假補休,延長寒假補休實施期間至109年2月21日。
二、防疫照顧假︰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決定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2週開學,以積極預防校園群聚感染發生。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學童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同仁如需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出具防疫照顧假申請切結書(請於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09差假下載)及子女就學相關證明文件,由人事室於差勤系統設定後,同仁循線上請假程序辦理。
三、同仁於疫情期間,如有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需求者,請專案簽呈,並於簽准再行前往。
四、人事室已將相關差勤規範,配合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最新函示製作「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含差勤管理機制)表」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差勤管理補充規定」,相關資料已放置於本校網頁【武漢肺炎防治專區】專區,人事室並將因應相關主管機關疫情發布資料、適時更新資料。
人事室敬啟
二、防疫照顧假︰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峻及國內防疫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決定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後2週開學,以積極預防校園群聚感染發生。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學童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同仁如需申請防疫照顧假,請出具防疫照顧假申請切結書(請於人事室網頁-表單下載-09差假下載)及子女就學相關證明文件,由人事室於差勤系統設定後,同仁循線上請假程序辦理。
三、同仁於疫情期間,如有因公赴大陸地區(含香港及澳門)需求者,請專案簽呈,並於簽准再行前往。
四、人事室已將相關差勤規範,配合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勞動部最新函示製作「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含差勤管理機制)表」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差勤管理補充規定」,相關資料已放置於本校網頁【武漢肺炎防治專區】專區,人事室並將因應相關主管機關疫情發布資料、適時更新資料。
人事室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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