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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含差勤管理機制)表 (1090309版)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含差勤管理機制)表 (1090309版)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含差勤管理機制)表

  北科大人事室109.3.9製表

介入措施

強制隔離

居家隔離

居家檢疫

自主健康管理

對象

對象1.確定病例

對象2.疑似病例

確定病例之接觸者

具中港澳、南韓、義大利或伊朗旅遊史者

對象1.申請赴港澳獲准者

對象2.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

對象3.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

對象4.自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第一級第二級國家返國者

負責單位

衛生主管機關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

衛生主管機關

方式

醫院隔離

或在家等結果期間

居家隔離14

主動監測1天2次

居家檢疫14

主動監測1天1-2次

自主健康管理14

配合事項

  • 確定病例︰應實施強制隔離期間。
  • 疑似病例︰經醫療機構通報後,在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或在家等結果期間(通報定義︰依疫情指揮中心更動內容為準)

◆ 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 衛生主管機關每日追蹤2次健康狀況

◆ 隔離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有症狀者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

◆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 主管機關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配戴口罩返家檢疫。

◆ 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健康關懷14天,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

◆ 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有症狀者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衛生主管機關加入主動監測。

◆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無症狀者︰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需外出應全程配戴外科口罩;勤洗手,落實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

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身體不適者︰確實配戴外科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及身邊是否有其他人有類此症狀。返家後亦應配戴口罩避免外出,與其他人交談時應保持適當距離。

對象3︰採檢後返家於接獲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

醫療院所工作人員暫勿至醫療院所上班。

假別

公假

防疫隔離假

防疫隔離假

病假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證明文件

隔離通知書

居家隔離通知書

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

自主健康管理應注意事項

備註

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09年3月1日「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

第三級警告︰中港澳、南韓、義大利、伊朗;第二級警示︰日本、新加坡、法國、德國、西班牙;第一級注意︰泰國。

2.非因公前往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二級國家,返國後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3.防疫隔離假實施期間︰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止,員工申請防疫隔離假,學校不得拒絕。

4.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家屬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得請防疫隔離假,須檢附足資證明家屬受隔離(檢疫)、生活不能自理及身分關係之必要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3月7日更新資料及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相關函示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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