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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自110年9月8日起,恢復原彈性上下班1小時規定(上班時間8時至9時;下班時間17時至18時)。

本校自110年9月8日起,恢復原彈性上下班1小時規定(上班時間8時至9時;下班時間17時至18時)。

1.依110年9月6日本校防疫會議決議,自9月8日(星期三)起,職員工彈性上下班時間,取消因應疫情調整擴大2小時30分鐘彈性上下班時間。
2.復依本校差勤管理要點第2點規定,彈性上班時間上午自8時至9時(上班);下午自17時至18時 (下班)。
3.另依勞動基準法第35條規定,勞工工作滿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時間。請各單位務必遵循前述規定給予勞工休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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