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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工業設計系徵聘機械工程職系技士1名(1140328)

本校工業設計系徵聘機械工程職系技士1名(1140328)

人員區分:公務人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職系:機械工程職系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3月28日至114年4月25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公文寫作能力並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4.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1.系所年度設備費採購業務
2.系所教學教室、工廠設備管理及維護
3.系所財產經管業務
4.系所網頁及網路相關業務
5.實驗室安全衛生與消防業務
6.單位個資稽核窗口
7.家具木工產學訓專班行政業務窗口
8.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4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類別: 公務人員
用人單位: 工業設計系
公告日期: 2025-03-28
截止日期: 2025-04-25
職稱: 技士
名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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