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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安全衛生環保中心徵聘職業安全衛生職系技士1名(1140710)

本校安全衛生環保中心徵聘職業安全衛生職系技士1名(1140710)

人員區分:公務人員
官等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技士
職系:職業安全衛生職系
名額:1名(得列備取人員)
性別:不拘
公告期間:114年7月10日至114年7月23日
特殊條件:本職缺歡迎具有身心障礙條件者或具有原住民族資格者參加甄選。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調任職業安全衛生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需具擔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或管理師資格。
4.具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或資格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校內安全衛生相關事項業務之公文處理。
2.釐訂實驗(習)場所安全衛生、緊急應變等相關計畫。
3.指導、監督有關人員實施實驗室及辦公場所之自動檢查。
4.辦理實驗室及辦公場所之作業環境監測。
5.規劃辦理勞工、新進學生及國際生之安全衛生相關教育訓練。
6.督導工作場所災害調查,並辦理工作場所災害統計及申報。
7.規劃辦理實驗(習)場所安全之現場稽核及督導改善。
8.本校優先管理化學品及管制性化學品之定期申報。
9.規劃及督導防火管理人教育訓練、防災演練及滅火器採購事宜。
10.協調安全衛生相關工作之經費編列及運用。
11.支援其它有關職業安全衛生、健康保護、消防、環保、生物安全暨輻射等事項。
12.臨時交辦其他事項之研究處理。

工作地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均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類別: 公務人員
用人單位: 安全衛生環保中心
公告日期: 2025-07-10
截止日期: 2025-07-23
職稱: 技士
名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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