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校教職員因公或非因公出國申請

本校教職員因公或非因公出國申請

一、本校訊息已於109年3月18日北科大人字第1090800356號函轉知各單位在案。

二、本校109年3月4日北科人字第1090800244號函以,因應疫情防治,學校需瞭解個人出國旅遊史,俾使防疫工作更周全完整,爰疫情管制期間,教職員工出國(因公出國,或非因公出國)請先事前填寫申請表,於核准後再行前往,並依規定至差勤系統附上核准之申請表,完成線上請假程序。
三、依教育部109年3月13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38670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2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602號函以,鑑於國際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日益嚴 峻,世界衛生組織已宣布疫情為全球大流行,考量疫區及飛機均為高風險感染地區(環境),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避免影響機關人力調度,請各類人員務必審慎評估出國之必要性及急迫性。是以,自109年3月13日起,凡非因公奉派出國者,返國後倘須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其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以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等假別辦理。
四、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國際旅遊疫情警訊,自109年3月21日起國際旅遊疫情建議全球國家均提升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亦即教職員工出國返國後,至 少要進行居家檢疫14天。疫情期間,基於同仁健康避免遭受感染及降低國內防疫負擔考量,請教職員工務必審慎評估避免非必要性及非急迫性之出國行程,如有特殊情形,請專案簽准後始得出國。
五、基於疫情升溫之情勢變化,本校教職員工已簽准因公或非因公出國申請案,而尚未出國者,必須重新審核,請重新以專案提出申請,並於簽准後始得出國

六、教職員出國申請表填寫送出後,列印紙本送請簽核。
七、回國後請填寫出國旅遊史調查

 

山

出國申請表 旅遊史調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