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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教職員工終身學習時數規定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15年度學習時數規定
一、依行政院114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95841號函規定,自115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為20小時,包含法定學習時數10小時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10小時,本校據以規定如下:
(一)法定學習時數(10小時):
1、人工智慧「基礎認知」(3小時):課程代碼540。
2、性別平等(2小時):依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規定,每人每年至少施以2小時訓練。
3、廉政與服務倫理(2小時)。
4、人權教育(2小時)。
5、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課程(1小時):環境教育、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
(二)業務相關學習時數(10小時):
1、資訊安全(通識)(3小時):本校為B級單位,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訓練。
2、人工智慧「進階課程」(3小時):課程代碼 541-546。
3、職場霸凌防治(1小時)。
4、ODF(2小時):113年至116年每人累計接受6小時訓練。
5、其餘時數(1小時):選課前請確認課程類別代碼屬本校業務相關學習時數(如計畫附件2),以免不列入時數計算。
(三)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規定,請延長病假或公(傷)假、停職、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致實際上無法從事學習活動者,學習時數均依其在職月數按比例計算。
(四)學習時數統計截止日:請同仁於115年9月30日前達成,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登載資料為準(➡ 學習時數查詢操作手冊)。
二、配合行政院、立法院、教育部所訂各項政策,辦理業務相關學習課程:
(一)推動員工協助方案:依本校員工協助方案需求調查結果,針對工作面、生活面、健康面三大面向需求最高之項目,優先規劃相關教育訓練。
(二)廉政與服務法令宣教(1小時):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每年接受1小時訓練。
(三)網站與行動化應用軟體無障礙設計教育(1小時):113年至115年每人每年受訓。(註:「 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請點選)主類別「政策能力訓練、次分類「政策宣導訓練>
(四)愛滋教育課程(2小時/學期):依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之附帶決議規定,各級學校針對老師及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課程。
三、檢送本校115年度教職員工教育訓練實施計畫(請點選)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