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教職員工終身學習時數規定
(一)年度教職員工終身學習時數規定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12年度學習時數規定
一、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暨施行細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等規定辦理。
二、依行政院111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9319號函規定,自112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為20小時,包含法定學習時數10小時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10小時,本校學習時數規定如下:
(一)法定學習時數(10小時):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
3、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
包括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
(二)業務相關學習時數(10小時):
1、資訊安全通識教育訓練(3小時):
本校為C級單位,每人每年需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課程代碼:522)。
2、其餘時數(7小時):
選課前請確認課程類別代碼屬本校業務相關學習時數(➡ 本校與業務相關性課程一覽表),以免不列入時數計算。
(三)學習時數統計截止日:
1、請同仁於本年9月30日前達成,以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登載資料為準(➡ 學習時數查詢操作手冊)。
2、採數位學習者,因各數位學習網站將時數上傳至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所需工作天數不同,建議盡早辦理。
3、延長病假或公(傷)假、停職、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致實際上無法從事學習活動者,學習時數依在職月數按比例計算。
三、檢送本校112年度教職員工教育訓練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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